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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要赠与别人房屋,如何进行公证?需要什么材料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23-10-26 13:24)    点击:18

有的人为了确保赠与房产行为能够顺利进行,从而想要去公证机构进行公证,那么,想要赠与别人房屋,如何进行公证?需要什么材料呢?一起来看看吧!

一、想要赠与别人房屋,如何进行公证?需要什么材料?

1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。赠与不动产的,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。

2、办理赠与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:

(1) 赠与人的身份证件(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护照、通行证复印件);

(2)赠与书;

(3)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,如房产证、存单等;

(4)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,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;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,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;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,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。

3、出具双方签订的赠与协议,赠与协议的主要内容应包括:

(1)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;

(2)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;

(3)赠与的理由;

(4)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、数量和基本状况、座落地点;

(5)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;

(6)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、签名日期。

二、公证房屋赠与合同需要注意什么?

1、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,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转让行为;

2、赠与后变更产权登记的税费与继承后变更的标准不同,办理前应向房管局、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充分咨询;

3、一般的赠与行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,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,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。但是以下情况可以撤销:

(1)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;

(2)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;

(3)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。

【法律依据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五十七条,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

以上就是“想要赠与别人房屋,如何进行公证?需要什么材料?”的相关内容,办理赠与公证需到专门机构进行,需要不同的资料,程序与环节较为复杂,不过,房屋赠与公证有利于减少不必要的纠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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