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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购买二手房后,才发现房子出过命案,卖家未告知,能否退房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23-10-26 13:30)    点击:38

而在签合同前,卖家如果表明死亡的事实,但并未披露具体死亡原因,签订合同后,才发现的,应认定为欺诈,可以撤销合同。

网友咨询:

男子购买二手房后,才发现房子出过命案,卖家未告知,能否退房?

律师解答:

在签合同前,卖家如果表明死亡的事实,但并未披露具体死亡原因,签订合同后,才发现的,应认定为欺诈,可以撤销合同。由于房屋买卖属于生活中的大额交易,与房屋有关的相关信息应当予以披露。虽然卖家的房子里发生非正常死亡的事实,在客观上未对房屋的实际使用价值产生影响,但会对购房者带来负面的心理感受。此类房屋在实际成交时交易价值降低,构成房屋的重大瑕疵,故应属于与房屋买卖合同订立有关的重大事项,也是必须向买受方披露的事实。未如实披露该事实,违背了诚信原则,也与交易习惯不符,故买家的以欺诈为由的主张撤销合同得以成立。

要注意的是,解除购房合同,法律效果除房东要退钱外,买家也要把房退回给房东,要过户给房东的。法院一旦认定房屋属凶宅,那男子的损失将由房东承担返还,而房子归房东。

律师解析:

现行法律可撤销情形可总结为:

1、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;

2、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;

3、第三方实施欺诈,使合同的一方在上当受骗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,而合同的另一方知道该欺诈行为的;

4、一方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合同的;

5、一方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;

6、显失公平的合同。

7、赠与合同中,动产尚未交付,不动产尚未过户的,或者受赠人失去生活能力的。

8、附条件赠与合同或遗嘱中,受赠人未履行义务的。

值得注意的是:当可撤销情形出现时,当事人应当积极行使撤销权,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的诉求,否则超过1年除斥期间的,撤销权灭失,法院就不予支持了。

合同无效和合同撤销所引起的法律后果,应有如下几个方面:

(一)合同无效和合同被撤销的溯及力

根据中国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无效的民事行为和被撤销的民事行为,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。按照该条法律规定,无效的合同和被撤销的合同,其没有法律效力的后果一直回溯到合同订立之时。

(二)合同部分无效的后果

民事行为部分无效,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,其他部分仍然有效,这是中国民法的民事行为制度的基本规则之一。

(三)合同无效和被撤销后的财产责任

在合同当事人已经给付财产或者遭受损失的情况下,合同无效和被撤销后,必须涉及到财产责任的承担。

《民法典》规定,民事行为被确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,当事人经该行为取得的财产,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;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;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,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。对行为人与对方恶意串通,实施了损害国家的、集体的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的,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,收归国家、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给第三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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