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要成立业主委员会,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?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23-10-26 13:40) 点击:77 |
生活中,很多小区都有业主委员会,所谓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,通俗的讲,它就是代替全体业主行使权力的。那么,想要成立业主委员会,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? 一、想要成立业主委员会,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?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: 1、入住率达到50%以上的: 2、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,并且入住率超过30%的; 3、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。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,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。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,并符合下列条件: 1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 2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; 3、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、管理规约,模范履行业主义务; 4、热心公益事业,责任心强,公正廉洁; 5、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; 6、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二、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哪些材料? 1、物业区域基本情况(四界、门牌、占地面积、建筑面积、幢数、总户数、开发建设单位、物业管理单位、入住时间、入住率)。 2、业主或建设单位向区局递交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请示。 3、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向区局递交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报告。 4、第一届业主筹备组人员情况介绍(公示内容、报名表及公示照片)。筹备组筹备业主大会的会议记录。 5、制定的业主大会管理规约(草案)、议事规则(草案)、选举办法。(公示内容及公示照片)。 6、业主大会联络员的产生情况(报名公示、半数以上业主签字同意选票、选举结果、公示内容及照片)。 7、物业区域内业主清册及汇总表。 【法律依据】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七条,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,选举业主委员会。业主大会、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,依照法律、法规的规定。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、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。 以上就是“想要成立业主委员会,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?”的相关内容,业主委员会的决定,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。如果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,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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